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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7月1日起实施

2025-06-03 16:14:20  

    5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新修订的《提取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消部分提取限制、调整提取时限和额度,旨在促进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

    此次修订放宽了提取条件,使得缴存职工在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不再受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

    此外,对于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职工,允许一次性提取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增加了账户注销的灵活性。

    租房支持力度也得到加强,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上调至15%,以2024年度为例,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从959元提高至1439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从11508元提高至17262元。

    

发布者: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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