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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新政发布

2024-03-29 20:24:41  

好消息!又有一批人可以使用公积金在合肥贷款买房了!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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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意见截止时间,该政策未收到有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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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如下: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拟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政策

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一是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二是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调整为六个月及以上。

二、提取政策

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户籍材料。

三、贷款政策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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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单位没有给缴纳公积金的非合肥户籍的人,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六个月及以上,便可自行缴纳公积金在合肥贷款买房了。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也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住房贷款。

    

发布者: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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